【上海: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 在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少于20万公里】财联社8月22日电,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就《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询意见。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准许范围内的各等级公路(含高速公路)、城市道路(含城市快速路)以及特定区域道路上,开展智能出租、智能公交、智能重卡等载客、载货(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除外)的示范运营活动。本市鼓励开展智能清扫、智能配送、智能零售、智慧车列、智能小巴等创新应用,提供应用场景,探索商业路径。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,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件。在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少于20万公里,且单车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 5000 公里,完全覆盖所声明行驶区域道路。在拟示范运营区域内完成由第三方机构随机指定和监督的 10 次以上载客示范应用,且未发生人工接管、未发生主责的交通事故和无交通违法行为。